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业务工作力量,市统计局等六家单位拟面向全市选调生公开遴选文秘等工作人员。
一、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1、市统计局农调队(参公单位)工作人员2名;
2、市仲裁委秘书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名;
3、市文明办(公务员单位)工作人员1名;
4、团市委(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名;
5、市科协(参公单位)工作人员2名;
6、市人社局医疗保险中心(参公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对象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市选调生(含2011年度及其以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2011-201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
四、报名和录用方式
报考职位设一个报考单位志愿,在上述市直六家参加遴选的单位中可选择一家单位,同时设是否服从调配选项。录用实行成绩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对同意调配的参加考试人员,在个人所报考志愿未被录取后,可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再在其他未录用的单位中安排录取。凡不同意调配的参考人员,未被所报考志愿录取的将不再调配或推荐。未达到面试入围成绩的不予录用或推荐。其中,市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只在法律专业的面试入围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6日,报名地点为阜阳市统计局人事科(市委办公楼10楼)。联系人:郑梅,2232728。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务员转正任职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简历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遴选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后,由报名者填写《阜阳市统计局等6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参考人选,并于考试前通知参考人选领取准考证。如发现报名者在申报和填写本人信息时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遴选名额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依据)。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
(六)公示、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试用,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用人单位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文秘人员工作由市统计局等六家单位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配合协调。
中共阜阳委组织部
阜阳市统计局
阜阳市仲裁委员会
阜阳市文明办
共青团阜阳市委
阜阳市科协
阜阳市人社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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