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江华县2013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
2013-07-24来源: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身高体重标准:身高162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视力标准: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3、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4、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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