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2013年就业工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3-08-01来源:临夏州人保局网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8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的通知》(甘教厅[2013]73号)精神,为保证我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公平竞争,把一批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全州教师队伍中,为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努力为参加面试的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二、组织领导

根据省教育厅甘教厅[2013]73号文件要求,成立临夏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临夏州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

组长:马明杰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王建军州教育局局长

成员:王成林州保密局局长

马忠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张军州教育局纪检组长

马海明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副局长

马占山州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局长王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杨瑞、州人社局科技科科长周兆明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面试的各项工作。

三、面试工作组成人员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成立5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4-6名,记录员、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各1名。主考官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担任,考官由州人社部门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教育骨干教师组成,每小组另设资格审查员、应试引导员等工作人员若干名。考官与考务人员由面试工作办公室随机抽调,并严格保密,进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4日—5日

面试地点:临夏市西关小学

五、面试通知单发放

发放时间:2013年8月1日—3日

发放地点:各县(市)教育局

六、面试对象

临夏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对象是已参加甘肃省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基层学校教师岗位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获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包括代课人员和参加中职教师岗位考试人员。面试人数为实际录用人数的120%。

七、面试人员确定

由临夏州人社局按项目实际录用人数的120%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州教育局组织面试。

八、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法,应试者自备面试内容,进行现场试讲,并回答考官随机提问的1—2个问题,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九、面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文科岗位分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学科,理科岗位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音体美岗位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幼儿园岗位不分学科。

考生根据所报笔试文、理、音体美、幼儿园岗位划分,自选岗位内学科,准备1课时教学内容,自备教材、教具进行试讲。面试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5个大方面,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音体美、幼儿园岗位教师教学内容中必须包含才艺展示内容。

十、面试程序

(一)凡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到县(市)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的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持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三)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8月4日上午7:20前到达考点,根据分组名单,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填写《应试者抽签登记表》。文理科、音体美考生抽签顺序号在25号及以前的在上午进行面试,26号及以后的考生下午13:00起进行面试;幼儿园考生抽签顺序号在20号及以前的在上午进行面试,21号及以后的考生下午13:00起进行面试。考生按照面试顺序,在侯考室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填写《资格审查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带入各自面试组进行面试,由记录员逐一对应试者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面试记录表》。在面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侯考室。

(四)考官按照《试讲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对《面试评分表》内容逐项评分,各考官签名后送交记分员。评分内容为“合格”、“不合格”。评分项目中,“合格”项目超过评分标准一半的,面试成绩记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五)记分员计算得分,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并签名,核分员核查分数并签名,主考官最后审定签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在所有评委中,评定“合格”成绩人数超过一半,面试成绩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六)“合格”成绩折合百分制为“80分”,“不合格”成绩折合百分制为“40”分。

(七)面试工作结束后,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张榜公布并反馈州人社局,由州人社局按照甘人社通[2013]168号文件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一、面试纪律

(一)在面试工作中,应试考生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按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对待。

2、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自觉遵守《考生须知》的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秩序。经劝阻不思悔改的,视情节取消其面试资格。

3、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面试结束后立即退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4、面试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取消面试资格或成绩,笔试成绩无效。

(二)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有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面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有关回避的规定,面试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等与招考有利害关系的,均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的考评人员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它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举。

举报电话:纪检、监察部门:6214128

面试工作办公室:6214328

州人社部门:6213722

2013年面试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lxzrsj.gov.cn/Article/ShowInfo.jsp?articleid=16961

附件1:

考生须知

附件2:

考生抽签须知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甘肃省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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