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2013年流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公告
2013-08-01来源:保山人事人才网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办发〔2013〕24号)、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3年流动调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隆人社联〔2013〕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隆阳区卫生局2013年流动调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流动调配原则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匹配的原则,坚持顺向流动、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照顾困难、集体研究的原则;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拟流动调配岗位数

2013年我局计划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流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10人,由于区直医疗单位可调配岗位为6个,现设定区直医疗卫生单位流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6人;永昌、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流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10人; 流动调配岗位的具体条件附后。

三、流动调配对象及条件

(一)流动调配对象

区内及区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流动调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流动调配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年龄条件,区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初始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初始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区内调入城区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以后出生。

3.区内调入城区,申请调动人须在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5年及以上,5年年终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申请报名考试;新流动人员须在新单位工作满1周年及以上方可再次流动。

四、流动调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日17:30。

2.报名地点:隆阳区卫生局人事股(新华路东延长线320国道线下70米),联系人:杨女士,电话214928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初始学历、最高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关进修学习及工作经历证明,经卫生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报名要求

⑴考生按流动调配岗位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若设定调配岗位无人报名则自动取消该调动岗位的考试。

⑵报名时必须由考生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曾受到党纪、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⑵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笔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法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事项

⑴领取准考证:2013年8月3日下午2点半至5点半;地点:隆阳区卫生局人事股。

⑵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⑶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⑷笔试时间:2013年8月4日早上9:00-11:30,

⑸笔试地点:隆阳区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⑹考试费用: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收取每人报名费200元人民币支付考试的各种费用。

⑺笔试成绩发布网址:隆阳区卫生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cxlf.xxgk.yn.gov.cn/canton_model38/default.aspx?departmentid=7379)上发布。

2.笔试纪律

对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试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

⑴应试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⑵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公示、考察

拟调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低于60分不予调配;拟调配人员确定后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隆阳区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报请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五、流动调配要求

(一)整个流动调配工作在我局纪委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二)流动调配工作期间,在我局发出笔试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流动调配资格。

附件:隆阳区卫生局2013年流动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局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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