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现将2013年新都区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和考核等相关工作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递补进入体检的13人中有5人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其余8名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为合格。
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册见附件1。
二、递补
按招考公告规定,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次体检产生的5个空缺岗位的递补情况另行公告。
三、考核
(一)按招考公告要求,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请体检合格的人员认真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见附件2),按要求将表格送相应的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8月16日前将《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交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填写要求:
1.表中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主要说明考生在其辖区内遵纪守法情况。
2.“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有工作单位(包含临时聘用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员会填写,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填写。
3.“档案管理部门意见”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如档案已寄出且还未寄到档案管理部门,可由毕业学校填写。
4.“当地人社部门政审意见”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填写。此栏仅报考区外在编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填写。
“单位意见”、档案管理部门意见”、“当地人社部门政审意见”栏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档案或其他材料的记载,说明考生个人信息真实性、考生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态度、近期表现及是否“法轮功”习练者、是否参加其他邪教组织。
(三)将《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送相应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过程中,需要出具《政审函》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开具《政审函》。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递补人员的考核结果、志愿填报及确定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将在新都教育网(www.xdedu.net)公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
2013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册详情请登陆:http://www.xdedu.net/shownews.aspx?NewsId=17940
《成都市新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来源于新都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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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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