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淄博市博山区取消部分考生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的公告
2013-08-09来源:中共博山区委网

根据《201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的要求,取消以下考生面试资格。

详情请参见关于取消部分考生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的公告 :http://www.boshan.gov.cn/bs/xw/zwgg/n28680.html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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