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春市新青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2013-08-09来源:中国伊春新春区政府网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区委决定,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为了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科学选拔、公开选拔,优化和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职位名额

本次竞争性选拔科级职位5个。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共青团新青区委书记;副科级职位4个,区委办副主任、区审计局副局长、区医院副院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干部除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干部群众公认,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

4、身体健康。

(二)职位条件

1、报考团区委书记职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共青团工作,中共正式党员,在副科级岗位任职2年以上,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有共青团工作经历的优先。

2、报考区委办副主任职位的,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有办公室公文写作经历的优先。

3、报考区审计局副局长职位的,应具备财经、审计、金融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审计、会计、财税等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有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优先。

4、报考区医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备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医疗卫生业务管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报考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位的,应具备法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业务或法律援助工作5年以上,具有律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计划从8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在征得干部本人同意后,由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由干部本人直接到区委组织部领取《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8月5日至9日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室(区委一楼112室)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附电子版)。联系电话:0458-3582102,13846654140。外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交材料要真实、清楚、有效,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竞争性选拔资格,并通报人选所在单位。

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发给《准考证》(每个职位报名人选资格合格人数低于5人的,取消该职位选拔)。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某一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均达不到60分的,该职位取消。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时间、地点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某一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60分的,该职位取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为1人时,该考生将直接列入考察范围)。

4、组织考察。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及与所报职位匹配度的考察了解。在定性分析考察结果的同时,将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形成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和考察成绩,按3:4:3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选拔的拟任人选。

5、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并实行1年试用期。外地考生被录用后,享受《新青林业局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意见》中的相关住房补贴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区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茂祝区委书记

李显庭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陈英秋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办主任

胡志福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袁虹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常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恩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聪宇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张伟(兼任)。

六、工作监督

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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