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3年8月23日至9月2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通过人员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专业资格名称,有错立即电话告诉相关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2013年9月15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二)交到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黄蔚文
联系电话:2271230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何春霞
联系电话:2271230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公示名单
http://www.gdzq.hrss.gov.cn/html/5168z67485.html
附件二: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来源于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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