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您好!欢迎进入西北大学学习!
为了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入学报到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录取到经济管理学院MBA专业、公共管理学院MPA专业、艺术学院、历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西北历史研究所、思想所、中东所、物理系、物理所、光子所、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分科所、化学所、生命科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化工学院和地质学系的博、硕士研究生请于2013年9月3日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报到。
2.录取到其他院(系、所)的博、硕士研究生请于2013年9月2日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报到。
二、报到时须携带:
1.《西北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背面写上博士或硕士、专业、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新生应按规定日期报到,请勿提前到校。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在规定的报到日期之前向所在院(系、所)的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全日制学术型学位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
所有新生须交纳1100元/年的住宿费,持缴费凭据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不在校住宿的新生,无须缴纳住宿费,并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06]研字10号)于入学报到2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3.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自带。
新生党员应将原所在县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或党总支保存(省外考生请转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本省考生请转至:西北大学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应由原所在党组织寄至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或党总支,也可密封后由党员本人自带。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将由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或党总支在审核完新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后统一办理。
新生团员的团员档案材料密封后可邮寄或自带至录取院(系、所)团委,入学后持团员证统一办理团关系转接手续。
4.新生办理户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西安市各区、县新生入学,不迁入户口;本市以外新生采取自愿。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按规定不迁入户口。(2)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须有各地公安厅(局)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移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一致。(3)户口迁移证不得私自涂改,若有更改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4)报到时出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5)新生办理户口收工本费5元。(6)户口迁移地址:太白校区地址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1号,长安校区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南街1号学府大街1号;或者直接写西安市西北大学。
5.日常生活用品等自备。床上用品可由学校后勤部门提供(价格待定),也可自备。
6. MBA、MPA新生请分别到西北大学MBA、MPA教育中心报到。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9—88303439, 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9—88302906
四、新生报到期间,我校在西安火车站设有“西北大学接待点”接待新生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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