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宁医学院办理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3-09-02来源:济宁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

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个人:

请2012年度评审通过副教授、讲师、实验师、馆员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每人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3年9月9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培训科,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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