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威海市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
2013-09-02来源:威海市教育局网

一、报名工作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至16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将在9月16日17:30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题卡答题形式,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

三、考试时间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见附件1。

四、报考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威海市内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3年前已经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免于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超过3年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2013年以后(含2013年)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已参加以往山东省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课”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的,可在规定的5年有效期内,免于笔试。该类考生面试有关问题详见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五、报考条件

(一)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中职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自2015年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要求提高至大学专科及以上。

(二)相应学历层次的2013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其它在读生不得报名。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身体条件、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

六、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材料

(一)户籍在威海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及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威海户籍,工作单位在威海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笔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现场缴费时间:9月11日至17日。威海市共设现场确认地点四个:荣成市招生办(咨询电话7562344)、文登市招生办(咨询电话8460404)、乳山市招生办(咨询电话6622397)、环翠区招生办(咨询电话5231645)。户口或工作单位在荣成市的考生,请到荣成市招生办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文登市的考生,请到文登市招生办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乳山市的考生,请到乳山市招生办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的考生,请到环翠区招生办办理资格审查、确认和缴费手续。

没有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附件:2013年下半年威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时间安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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