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二中学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2013-09-04来源: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13年上级下达我校的招生任务是高中700人,初中200人。2013年秋季开学在校生达高中34班1702人,初中14个班705人,小学12个班433人,幼儿园6个班200人,在校生合计约3040人。凸显学科任课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秋季学期开学中学英语学科、中学政治学科、幼儿教育已无法正常开课。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需公开选聘1名中学英语教师、1名中学政治教师、1名幼儿教师。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现将临沧市第二中学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中学英语教师1名;

中学政治教师1名;

幼儿教师1名。

二、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身心健康。

(二)能胜任应聘学科教学工作,能准确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有自己的教学个性和风格,教学效果好。

(三)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管理措施得当,管理效果好。

(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或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

(五)在职教师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学历须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中学英语教学3年及以上;报考中学政治教师岗位,学历须政治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中学政治教学3年及以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学历须幼教大专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幼儿教育3年及以上。

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学历须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政治教师岗位,学历须政治专业本科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学历须幼教大专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

(六)报考中学英语教师、中学政治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3年9月4日至10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15日;

2、报名地点: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本专业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四张同底2寸免冠近照并填写《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4、在职教师须提交原单位同意参加此次公开选聘的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

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应聘笔试程序。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应聘面试程序。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9月15日19:00到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883—2152448。

(四)组建公开选聘工作面试评委

每个学科各成立1个评委小组,成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科专家、教师代表5—7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组织考试

原则上每个岗位须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特殊岗位应聘人数不足,须报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的所有应聘者参加笔试,考评总分为100分。

1、笔试

中学英语、政治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笔试试卷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分别按照高考英语、政治试卷难易程度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试卷难易程度制作题库,考试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下从题库中现场抽取。

笔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成绩占考评总分的40%。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各科目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地点:临沧市第二中学党员电教室。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学科教师阅卷,当天在校园公示栏公布成绩。

2、面试(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

面试成绩占考评总分的60%。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教学内容,试讲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考评委组织实施,试讲时间为9月16日下午14:00;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当日在校园公示栏公示面试成绩。

(六)公布成绩

考评工作结束后,统计应聘者的二项考评成绩并在校园公示栏加以公布。

(七)体检

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依据应聘者的二项考评综合成绩,按学科公开选聘岗位数,按该学科考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属1:1岗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聘用备案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向主管部门行文上报聘用报告和填报《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一式三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任手续

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按下列程序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的聘用:本市内在职教师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聘用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等提取手续,原任职学校、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学校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3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聘用:聘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公开选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执行考评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自觉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考评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883—2152448(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第二中学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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