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试行办法
2013-09-09来源:江苏师范大学网

为吸引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资助对象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本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且获得三次一等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奖励1500元,优先考虑资助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三、211高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含推荐免试生),给予3000元奖励,择优给予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四、985高校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含推荐免试生),给予5000元奖励,择优给予短期公费出国留学。

五、鼓励并支持在校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短期出国留学,名额分配由学科的性质来决定,我校现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原则上每个点分配1个名额,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实验室以及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酌情增加名额。

六、符合第二、三、四项的研究生短期出国交流费用由学校负担,第五项中短期出国交流费用主要由学校、学院承担,本人酌情负担。出国交流具体办法将另行起草。

此办法自公布日期起试行,解释权归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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