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爽等4位同志(见附件)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工信委人事处。
公示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5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委1311号房
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8095009、8095240
附件:自治区工信委2013年考试录用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gxpta.com.cn/335/2013_9_9/335_6669_1378697708292.html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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