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规范面试工作,现就9月11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的《关于公布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级机关工勤人员)面试比例的通知》作如下补充说明:
1.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
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其中,属于特殊紧缺人才且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则可进入面试。
特此通知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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