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公告
2013-09-23来源:临海市人民政府网

1、网上申报(供参考)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9月26日至10月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合格学历的原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人员)于9月26日至10月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填写);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填写申请材料(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还需填写身份信息);

(7)上传照片。上传与能力测试报名(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彩色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2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10月9日至10月11日,带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复印成A3纸正反面)、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暂定10月12日早晨7:0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现场确认时的报名回执,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4、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测试费每人280元(浙价费[2009]46号文件)

(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2)未参加全国统考人员中申请认定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不对口的申请人,在面试前须参加所申请认定的学科专业知识测试(笔试,100分制,60分为合格),测试合格后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5、认定机构认定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与认定的结论。

6、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7、领证

11月14日至29日,通过认定的人员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二)领取教师资格证(双休日除外)。

临海市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领证和咨询地点:

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85311962、85311995)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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