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2014年推免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记分标准
2013-09-26来源: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

一、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

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分=课程加权学分成绩+实践创新能力附加分。

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满分100分,其中课程加权学分成绩满分90分,实践创新能力附加分满分10分。

二、记分标准

项目 内 容 分值 最高限分
课程加权 90 90
学分成绩
实践 学术论文 学校规定的权威刊物 4 4
创新 学校规定的I类学术刊物 3
能力 学校规定的II类学术刊物 1
附加 专利 发明专利 3 3
实用新型专利 2
学科 学校认可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一等奖 3 3
竞赛 二等奖 2
学校认可的省级学科竞赛 一等奖 1
总计 100

注:1.本人应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程大学;

2.专利应是已批准的专利,本人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3.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分值;

4.集体项目的学科竞赛,项目组前三名成员按实际等级计分,其他成员降1个等级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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