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报名及申请
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须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填写《广西民族大学首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同时附上本人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留学院备查)。
第二阶段: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材料、提出推荐名单
时间:2013年10月8—11日
本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对申请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议,并签署推荐意见,将审议推荐结果和材料送研究生处。
第三阶段:研究生处审查申报材料
时间:2013年10月12日
第四阶段: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投票表决入选名单
时间:2013年10月14—15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由研究生处统一上报的申报者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无记名投票,获与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票数为通过。
第五阶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入选名单
时间:2013年10月16—30日
第六阶段:学校发文确认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时间:2013年10月31日
经公示两周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确认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名单。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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