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986经济法学分论考试大纲
2013-09-27来源:华南理工大学网

一、 考试目的

通过本复试考试,旨在测试学生是否已经较为熟练地掌握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了解经济法分论的构架及基本内容,分析与研究微观经济法概论、市场主体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消费品市场规制法、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服务市场规制法、要素市场规制法、对外贸市场规制法;宏观经济法概论、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法、计划指导法等,从而从中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入学考试的复试是一种测试应试者具备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尺度参照性水平考试。考试的范围为经济法分论,包括本大纲所规定的大致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练地掌握经济法分论这一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与一般概念;运用经济法独特的思维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

笔试。

五、考试内容

本复试内容为经济法分论:包括(1)微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概论、市场主体规制法、公平交易规制法、市场信息规制法、消费品市场规制法、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服务市场规制法、要素市场规制法、对外贸市场规制法;(2)宏观经济法:宏观经济法概论、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法、计划指导法。

六、考试题型

本考试题型采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包括名词解释、辩析题、简答题、论述题。

七、参考书目

张富强主编: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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