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代码: 考试科目名称: 水质工程学
考试内容范围:
一、城市给水处理部分
1、要求考生了解水的性质、饮用水水质与水质标准及其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等.
2、要求考生掌握城市给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法以及新工艺与新技术的应用条件.
3、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给水工程设计与计算的基本原理、设计特点、原则和设计标准.
4.要求考生了解给水处理系统的方案选择原则、选择方法及方案设计与计算方法;掌握主要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原理,设计要求、设计与计算方法.
5.要求考生掌握一些典型的特种水(如:铁、锰水等)处理系统及单体构筑物的设计原理,设计与计算方法.
二、城市污水处理部分
1.要求考生了解水的污染指标、污水特性、我国的污水排放标准和污水处理现状与发展等、污水处理的目标和我国现行法规对污水处理技术提出的要求.
2.要求考生掌握水体(河流、湖泊、海洋、地下水等)污染的规律和危害、及其自净过程,水体质量评价及水污染防治措施等.
3.要求考生掌握污水的物理、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法以及污泥处理与处置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
4.要求考生掌握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原理,设计要求、设计与计算方法和经济设计方案.。
要求考生掌握污泥的处理与处置设施的设计原理,设计与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填空题(40分)
简答题(50分)
论述题(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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