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体育教育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是激励我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保证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特以《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试行办法》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体育教育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体育教育学院优秀本科生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兵
成员:潘高峰、王云涛、刘永东、高治、郭奇峰、朱妍珏、朱传德
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结合体育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参照学校制订的推免生指标体系确定具体推免指标;
3.审核推免生资格;
4.最终确定推免生上报名单;
5.参照“三公原则”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有关推免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二、申请条件
严格执行《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执行办法》中规定的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训练,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必修课、限选课程学分,无补考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10%;在校表现优异,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性学科竞赛或体育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以上,运动专项成绩优秀且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需达到300分(仅限推荐为本校免试生);
三、工作流程
1.9月22日,学院组织办公会,传达学校本年度推免工作的精神,布置体育教育学院推免工作任务,并在2010级毕业生中进行宣传动员;
2.9月22—23日制定体育教育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
3.9月24—25日组织学生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4.9月26—27日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以及《体育教育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展开遴选工作并进行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根据专业课程成绩(占80%)、专业素质能力(专项课成绩的10%)(10%)、辅导员及总支测评(优秀为9—10分,良好8—9分,好7—8分,一般6—7分)(10%)组成。
5.9月28日上报推免生名单及申报材料到推免办公室。
四、其它
1.所有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免试生侯选人才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3.推免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4.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再参加就业推荐;
5.推荐免试工作必须按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推荐材料必须按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6.在推荐免试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7.本实施细则由体育教育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学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工作组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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