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朝阳市朝阳县污水管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招聘人员公告
2013-09-30来源:朝阳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我县污水管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朝阳县污水管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聘用原则。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现在必须是具有朝阳县户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县域外户籍毕业生也包括在报考范围之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学习,作风正派,仪表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专业)条件,具体岗位招聘情况如下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粗隔栅管理、细隔栅管理 3人 无限制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生化池管理、鼓风机房管理、配水井管理、二沉池管理 3人 无限制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污泥脱管理、脱水机房管理 6人 无限制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后勤工作人员(门卫2人、食堂1人、保洁和环卫2人) 5人 无限制(食堂人员要具有厨师证、健康证)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司机 1人 无限制(具有汽车驾驶证)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乡镇污水处理(二十家子镇、六家子镇、瓦房子镇、羊山镇) 4人 无限制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高密度管理、清水池管理、微过滤管理 3人 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化验室工作人员 2人 生化专业及相关专业 中专及以上学历 限招女性 编外工作人员
中控室工作人员(含电工3人) 6人 无限制;(电工要具有:电工操作证或高压电工操作证) 高中及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编外工作人员
电器、仪表管理 2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限招男性 事业编制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

2.报名地点:朝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单位或配偶单位证明);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张;

考试费100元。

4.报名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专业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笔试占70%、面试占3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x3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编外工作人员,办理编外用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月工资1500元,入“三险”,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聘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力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力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于海山县财政局局长

韩国坤县环保局局长

赵梦双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艳萍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主任:王力进

副主任:梁国钧

成 员:徐有为

本公告由朝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21——28014242812148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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