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
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学校自201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新的奖助办法。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3.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等。
4.我校设置“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通过申请并承担相应岗位任务,按劳取酬。
5.学校还设有“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研究生通过申请获批项目可获得2000-5000元不等的资助。
6.学校设有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位论文等。
7.知名企业在我校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对优秀和家庭困难研究生进行奖助,覆盖面较大。如上海丰益研发中心设有丰益奖学金(15000元/人)、丰益助学金(3000元/人)。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