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开选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
2013年,盟本级计划招募3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阿拉善盟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储备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选拔对象
2010年以后(含2010年)毕业的阿拉善盟生源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目前已在各项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村官”、西部区志愿者、“特岗教师”)中服务或服务期满的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
三、选拔方式和程序
储备人才的选拔按照征集需求信息、发布通知、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签署协议、上报备案等方式进行。
(一)征集需求信息和发布通知
7月初至8月末招募储备单位,对申报的企业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储备单位及用人信息于9月18日?10月18日通过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al.nm12333.cn)、阿拉善人才考试网(www.alsrcks.com)、QQ群(295419603)、盟人才交流中心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申请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 日―10月18日(周六日休息)
2、资格申请
申请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阿拉善盟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申请表》(可从网站或QQ群下载)、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及本人页),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面对面洽谈后, 用人单位将初选人员名单报人才交流中心。
(三)考试或考核
盟人才交流中心将初选名单汇总上报盟人社局,由盟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本次选拔人才储备的考试或考核方式。盟人才交流中心向考试或考核合格的高校生发放《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通知单》,高校生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企业报到。
(四)确定和公布入选名单
根据选拔程序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公布网站为阿拉善人才考试网:www.alsrcks.com)
(五)签署储备协议
储备企业在毕业生报到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毕业生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协议》(一式三份;盟人才交流中心、储备单位、储备生各一份)(附件2)。储备人才签署储备协议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需经盟人社局批准同意。
(六)备案
盟人社局将选拔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管理和服务
储备人才的日常管理由储备企业负责。盟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对储备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储备人才的档案转至阿盟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储备单位。
五、待遇及服务期限
自治区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储备到企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储备期限为二年。
六、储备期满后优惠政策
储备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
(二)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享受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政策详见招募简章)。 (三)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四)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储备期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五)对已被录取为自治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储备期内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六)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8771035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阿拉善盟高校毕业生参加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申请表》来源于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中心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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