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定向与公务员冲突的问题
2009-10-11来源:

回复:定向政法的拟录用人员除云南警官学院和硕士岗位的未定外,其他人员已经公示了。这些人就不能参加这边的公务员面试,如果在公务员面试前(比如省级机关是17号),15号左右云南警官学院的拟录取人员名单也公示了,那么那些已经公示的拟录取人员就不得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了,如果资格复审时尚未公示拟录取名单,则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即:假设15号公示拟录取名单,报考“36”开头岗位代码的人员可以参加资格复审,若16号公示拟录取名单,报考“36”开头岗位代码的人员并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就不得参加面试(不需写放弃面试申请了,因此原因放弃面试的不会记入黑名单)请问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政法还没出通知,就可以先去公务员复审.是不是 假设公务员13号复审,17号面试.政法15号出通知,那么公务员已经复审了但是因为政法已经出通知且有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公务员就不要面试了啊?如果不要面试了那么会不会影响政法哦?那还要不要写公务员放弃申请啊?

回复:我也认为这个有冲突,请直接联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处:0871—3635398、3635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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