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碑林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缴费须知
2013-10-14来源:西安市人事考试网

一、缴费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缴费,受托人除携带以上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出具考生本人书写的缴费委托书。

二、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于审核缴费时携带上述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确认后,予以减免。

三、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准考证的处理办法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考试组织机构联系。

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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