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改革,充实教师队伍,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昆明市人事局批准,石林县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116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紧缺学科(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要求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以下条件:
1. 高中教师:持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的应往届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或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教二级职称以上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专业对口的现从事高中教学的优秀高中教师。
2. 初中教师:按昆明市特设岗位教师招考公告执行。
3. 小学教师:持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 应往届毕业生是指2005年以来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二)组织报名(三)资格审查,公示报名结果;(四)组织考试、考核,公示考生综合成绩;(五)体检,公示体检结果;(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批准;(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 应往届毕业生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试用期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生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取得同级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地公办在职在编教师现行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 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社招教师,工龄、教龄按原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享受县内同级公办教师待遇。
3. 特设岗位教师按云教人[2007]6号文件执行(可在云南省教育网上查询)。
六、招聘办法和要求
1. 招聘办法:(1)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2)按报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石林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石林籍少数民族考生或石林籍父母双失业并享受城镇低保对象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5分;自愿到我县圭山镇、西街口镇、长湖镇、大可乡中小学任教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加分以最高项为准,不予累计。(3)省教育厅安排的农村教育硕士优先聘用。
2. 招聘要求:(1)报名数与岗位数按3:1的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削减招聘计划。鉴于我县英语教师紧缺,报名数与岗位数达1:1的比例可以开考。英语专业开考后,若考生的综合成绩低于其它专业被录用考生的最低综合成绩的则不予录用。(2)原来曾被我县录用而放弃就业的。本次不得参加考试录用,本次录用不按时报到上岗的,今后不得参加报考。(3)被录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安排到山区支教。(4)社招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指标可并应往届毕业生招聘。
七、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07年6月18日至6 月22日。
2. 报名地点:石林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
3. 所需证件:应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一寸相片两张。社招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小一寸相片两张,并出具近三年来的教学成绩和年度履职考核表以及能证明本人业绩的相关材料。
4. 报名费用:按石价临复[2000]25号批复,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5. 报名要求:高中教师按所学专业对应选择报考岗位,不得跨专业选择报考岗位。
八、考试要求
1.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应用知识教程、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技能。
2.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历史、国情与省情;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培育与开发;职业道德与人际交往;文书写作基础知识;新昆明建设。教育教学能力按报考岗位为本学科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技能为常用的课堂教学才艺展示。
3. 考试方式: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应用知识教程,面试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教育教学技能才艺展示。
4. 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教育教学能力占40%、教育教学技能占20%
5. 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07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2007年7月18日至20日
6.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 领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07年7月15日下午2:30—5:00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科。
8. 考试组织:按规定,笔试由市人事局提供试卷并负责阅卷,由教育局组织考试,考试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督查。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聘请相关专家考核,考核方案另定,考试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视,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相关领导督查。
本公告由石林彝族自治县
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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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871)778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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