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安辅警、流动人口协管员和消防大队文职人员简章》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拟聘用人员详情请参考:http://www.btbyeb.gov.cn/newsxx.asp?id=1833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10月16日—10月22日)。监督举报电话: 8516099、851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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