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政策问答
2013-10-17来源:贵州省委组织部网

1、“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指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选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情况,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及营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监狱劳教系统的基层监、所工作经历,可视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2、“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3年工作时间如何界定?

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

3、“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1年以上” 如何计算?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计算工作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底。

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否报考公务员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已完成参公登记,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公务员单位。

5、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指2011年1月1日以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行文办理录用手续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