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碑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通知
2013-10-18来源: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交费地址: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交费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可乘坐:311区间、308、216、722到省政务大厅下车;218、204、508、713、407、18、709、410、720到省体育场西门下车;504、509、706、24、32、46、108到何家村下车;101到唐城宾馆下车。

碑林区政府方位图

一、缴费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缴费,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缴费,受托人除携带以上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外,还需出具考生本人手写的缴费委托书。

二、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于审核缴费时携带上述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确认后,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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