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丁桥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劳动保障监察员1名。
二、报考条件
杭州市主城区常住户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7日以后出);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一线执法人员,适合男性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2、报名地点:江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江干区景昙路98-2号212室);
3、报名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对象从参加的笔试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江干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在江干人才网上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江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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