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规定和《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定事招聘办发〔2013〕6号)精神,现就2013年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计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阿作人员计划38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县医院、中医院)28名,乡镇事业站(中心)152名(其中2011年选拔到基层乡镇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指标18名)),中小学教师200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安排招聘计划的依据及有关意见
1、招考计划总的依据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定事招聘办发〔2013〕6号)。
2、在安排招聘岗位时,以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重点保证硕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充分就业。
3、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招聘岗位向重点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向人才相对缺乏的边远贫困乡镇倾斜,优先保证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和教育教学单位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4、在报考岗位和专业设置上,按照“岗位分类、专业归类”的原则,分为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两大类,其中非师范类专业分为医疗卫生类、财经类、农业类、畜牧兽医类、林业类、水利水保类、机械类、政法类、建筑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文秘类、工商管理类、环保类、电子信息类、外语类、土地管理类、广播电视类、综合类等18大类,师范类专业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外语、信息与计算机、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综合岗等15类。乡镇事业站所根据单位性质按上述大类归类设岗;县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上述大类归类设岗,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按所需专业设岗。非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
5、对2011年选拔到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服务期满经县人社部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直接安置到乡镇基层工作。
6、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精神,对2011年及以后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选拔考试、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基层工作的“西部计划”大学生,由县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不再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7、今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报名、分级组织考试”的办法,县上事业单位先行组织招聘考试,市直单位在各县区考试结束之后进行。
三、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3年毕业,到我市、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登记注册后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持《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市登记注册的的普通中专未就业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的。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个别紧缺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其户籍可适当放宽。县外生源已在我县登记结婚,其户籍于2012年11月1日前迁入我县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无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参加我县 ;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五、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岷县电视台、岷县党建网(http://www.mxzzb.gov.cn/)、岷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mxrlzyw.gov.cn)统一发布我县的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
六、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共5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岷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县医院斜对面),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两个岗位。
3、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张。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4、报名费:每人150元。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收取。
5、报名结束后,需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专科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岗位计划可作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可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考生的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由县人社局发给考生。
七、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写作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音、体、美专业知识各占一定比例;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下午15:00--17:00。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个别招聘单位需要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在考试前制定出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实施。
3、考试地点:报考本县事业单位的考生,在本县考点参加考试,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考试地点。
4、考场设置:每个考场30人,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编排在同一考场。
八、成绩计算及加分项条件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岗位需组织面试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按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加分项条件严格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考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县上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单位在公示期满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
经批准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也是我县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县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将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政策和上交矛盾。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聘政策落实到位、招聘程序公正透明、招聘结果真实有效,让组织满意、考生满意、社会满意。
3、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县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同时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县招聘办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全程参与招聘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932)7722390,县纪委(监察局)(0932)772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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