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经个人申请,各学院复试、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研究生院将汇同纪委、监察部门核查。联系电话:0510-85913639。
名单如下:
http://202.195.144.55:8081/html/63/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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