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海城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2013-11-04来源:海城教育网

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凡申请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核,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

1、考试采取由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的学科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测试的方式,测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2、申请人自备测试教材,测试教材为现行中、小学和幼儿各学科对应学科教材。模拟上课题目由申请人自行拟定,每学科按指定的教材拟定20个题目。将20个题目打印在一张A4纸上,备抽签时用。

3、测试时,申请人现场抽取自行拟定中的三个题目,然后选择其一准备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案由本人现场书写。(教育局统一提供教案用纸)

4、测试结束后,专家针对上课内容、专业思想、专业能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内容现场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5、面试。在上课和答辩的同时,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仪表仪态、教态、语言、板书等内容,对于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申请人,面试时可进行专业特长测试。

6、成绩评定。考试结束后,由各专家学科评议组依照《申报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测试评价赋分。

二、测试基本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关证件方可参加测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9日早7:40

地点:海城市第四中学一楼

海城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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