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扎兰屯市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04来源:扎兰屯市政府官网

根据工作需要,为促进就业,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目前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广场管理员10名,路灯管理员4名,环卫处保洁员20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管理员2名。

其中广场管理员5名,路灯管理员2名,环卫处保洁员10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管理员2名,面向1997年以前(含1997年)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派遣到扎兰屯市,现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任务的身体条件。

(三)普通高等院校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目前尚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四)具有扎兰屯市户籍。1997年以前(含1997年)入学,毕业后派遣到扎兰屯市的非扎兰屯市户籍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三、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开招聘遴选方式和人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将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确定和调整公益性岗位种类、数量、招聘对象和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

报名者本人应于2013年11月4日—2013年12月4日期间(工作日内),到扎兰屯市民生大厦人社局8003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派遣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未在人才交流中心保管的,还需要提交档案)供审核,同时提交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报名人员根据招聘范围,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所填学历、专业、民族、派遣地区等基本信息真实无误,凡填报信息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实的,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470-3203783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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