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基层机关遴选7名公务员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资格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遴选职位
侦查岗位人员4名。主要从事反贪污贿赂犯罪、反渎职侵权犯罪等案件侦查工作(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要求较高,经常出差、加班,较适合男性)。
刑检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公诉、侦监、诉讼监督等检察业务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组织观念强,作风扎实,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综合素质好,善于研究、思考问题,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挂职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必须具备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含挂职经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1月1日。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黄冈市各县(市、区)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二、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11月7日9∶00—11月14日16∶00。
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3年黄冈市人民检察院遴选业务骨干推荐报名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
(3)《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毕业证、学位证、司法考试合格证A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本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填写《2013年黄冈市人民检察院遴选业务骨干推荐报名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有关材料,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三、考试和考察
市委组织部向各地反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一票否决”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四、研究和体检
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人选,并组织拟遴选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到遴选机关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713)8613277
市人社局(0713)8128655
市人民检察院(0713)8363033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5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2013年黄冈市人民检察院遴选业务骨干推荐报名表.doc》《2013年黄冈市人民检察院遴选业务骨干推荐报名汇总表.doc》来源于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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