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充报名通知
2013-11-13来源:本溪教育网

本溪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工作已于10月20日结束。根据省招办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统一安排,结合本溪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4年本溪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充报名工作将于2013年12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日-12月15日(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市教育局四楼)

三、报名条件

1.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含在籍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含)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含)以上学历。

2.2013年前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不合格需补考的申请人。

3.在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及实习指导岗位工作,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首次报名者须交6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同一底版),补考者交2张2寸蓝色背景照片(同一底版),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填报本人相关信息,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五、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

六、几点说明

1.2013年9月11日-10月20日期间在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报名及在县(区)报名并已经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扫描身份信息者,不需要再到报名点确认信息。

2.在各县(区)报名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者,须在补报期间到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进行信息扫描确认,过期不候。

3.报名结束后,将统一组织体检,请留意本溪教育网通知公告栏。

咨询电话:0414-2811506 2855587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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