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15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了改善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人员结构,满足部分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缺编补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决定为市工信局等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包括副主任科员和科员职位,总计7个职位7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安康市县区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在县区的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省级派出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工作经历、任现职级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11月20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未满所在工作地区、行业规定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职位查询

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3年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安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ak.gov.cn/)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akrs.ankang.gov.cn/akrs/Index.asp)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3年11 月20日至 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地点:市政府行政中心12楼1201室,联系电话:3214338。报名步骤如下:

1、在报名时间区间内,登录安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akrs.ankang.gov.cn/akrs/Index.asp),下载《安康市2013年市级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打印。

2、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副主任科员职位需要本单位出示从事会计或审计工作证明、科员任职文件)到市人社局报名。

4、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报名缴费,报名费100元。已通过资格审查后,非因职位取消不得改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因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将于2013年 11月 23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 11月23日14:00—18:00。放弃改报或无符合改报条件的考生,由市人社局退还报名费100元。

(四)核发准考证

12月6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市政府行政中心12楼1201室)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安康市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查询成绩。2013年12月10日,报考者可登录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市人社局根据《职位表》确定的遴选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等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人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职位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体检人选与职位遴选计划1︰1的比例,依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录用计划的,顺延小数点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均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时,通过考察确定最终正式遴选人员。

1、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19号)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出现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公认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进一步核实。考察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通知书》,遴选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在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安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4日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

安康市2013年市级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013年安康市市级行政机关参管单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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