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曲靖市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 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事局将于2007年下半年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871人(含省级直管部门工商和地税系统,法院、检察院招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基本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和录用计划、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录用。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2007年曲靖市各级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曲靖市2007年 录用计划》,该《计划》可在云南省委组织部网站(www.ccp.org.cn)、云南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云南培训认证网(www.reelogic.com)、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事局宣传栏(市委党校门口)上查询。各县(区、市)不再单独发布公告和计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时间定为2007年6月16至25日,报名网站为www.ynrsksw.cn或www.ynrsksw.com 或www.ynrsksw.net三个网站中的任意一个。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成人教育学历的人员需持毕业证方可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在读的非2007年应届毕业的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2005至2007年内任何 中作弊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3、报考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是否缴费),考生的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即: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报考人员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在网络报名开始后1天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审查通过并提醒考生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录云南考试网(www.ynrsks.cn)在线查询缴费结果,成功缴费的考生不得进行再次报名,后报数据被视为无效,由此引发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各单位招考计划中“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算的年数,在此之前毕业的,每1年度计算1年(如2006年毕业的,算1年;2005年毕业的,算2年;以此类推)。2007年1月前已毕业的学生,无论是否就业,均算为相应年份。该栏填“0”则专指招收2007年的应届毕业生。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07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3)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在2006年试行了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发布了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以匹配高校设置的专业与公务员岗位需求的专业。具体专业目录可至云南省人事厅网站(www.ynrs.gov.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下载。
(4)本次考试为方便考生,当考生进行网络报名时,可以在公布的云南省内考试地点里自由选择考试地点。
(5)网络报名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cn)的相关细则。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26日至6月28日到曲靖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或各县(区、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必须达到3:1,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可由市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无考生符合调剂条件的岗位取消相应录用计划(特殊的经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岗位除外)。录用人民警察的岗位,若报考人员系公安院校毕业的公安类专业的毕业生,经批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前述人员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报名结束2周内,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前述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可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凭发票退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7)7月12日在前述网站公布报名数据,7月12日至16日为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校正的时间,可以校正的项目为明显有误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修改为其他人员;不得修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于7月17日前将修改申请提交市人事局,其中:属姓名、身份证号明显有误的,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提交修改申请;属岗位代码有误的,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交修改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修改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7月23日由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公布经修订后的报名信息,此信息为最终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8)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云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前述网站查询。确实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8月23日、24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需提供报名序号)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9)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以下E-MAIL地址反映报名审核问题:ynsrstgwyglc@21cn.com(该邮箱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放,且只负责解决网络报名审核问题,关于报名系统的技术问题通过前述网站信息答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门科目,这两门科目的考试范围以《云南省2007年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该《大纲》可至云南省人事厅网站下载。《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200分,总计300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不含司法系统)的岗位,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知识教程》可在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和有招考任务的县(区、市)人事部门购买,《公安基础知识》可到市公安局政治部购买。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07年8月25日、26日。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个月内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网站公布。
(三)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同时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报名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届时需由报考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指定地点审核;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予以笔试成绩加3分的优惠,届时由报考人员持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至指定地点审核。
符合前述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本人将申请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07年6月26日至28日交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送交原件材料的可由委托人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申请加分,待面试前信息复审时复合原件)。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并于笔试前在网络上公示。
同时符合前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面试工作程序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由市、县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确定当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从过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笔试结束一个月后,报考者可分别在曲靖党建网、市人事局宣传栏和各县(区、市)指定地点查询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2:1的岗位,经应试者、用人单位同意,可由考录主管部门从报考其它岗位、专业相同相近且未进入所报岗位面试的过线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进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此项推荐工作以县(区、市)为单位进行,不相互通用。市级机关单列。若无考生符合推荐条件,经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或取消相应录用计划。
全市按7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公安人民警察职位另行确定),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线且面试排名在拟录用名额范围内的人员,可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阶段。
对面试中出现成绩相同并影响到录用计划的情况,可加试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测评要素。
(二)考生信息复审
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递补人员由各地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若资料仍旧不符则取消该岗位相应录用计划或等额进行面试;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经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批准,可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原件材料各一份。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面试组织
由市、县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录用人数进行等额考核和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公安人民警察按《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相关体检标准考生可在前述网站查询。
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仍无合格者,取消相应录用计划。
六、公示和录用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报考市级单位的,在曲靖党建网和市人事局宣传栏进行公示;报考县(区、市)单位的,在当地媒体或指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全市录用手续于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
七、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前述公布的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了解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招考过程中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和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录资格。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其中,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分。特别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与被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我们还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与被替考者均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三)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市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三年内招考公务员的资格。
八、公安系统的招考公告另行发布。
本《公告》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对 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此次招考工作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