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3年补充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公告
2013-11-18来源:银川卫生信息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在201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限额内,计划补充招聘75名医药卫生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在2013年银川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的75个剩余名额范围内进行招聘(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外地高等院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到所属单位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为: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报名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楼5022室)

电话:6192081联系人:虎庭胡晓龙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川市金凤区中路684号)

报名地点: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2楼)

电话:3066332联系人:刘倩

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银川市玉皇阁北街128号)

报名地点: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8楼)

电话:513831013079500605联系人:张随义

银川市中医医院(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31号)

报名地点:银川市中医医院办公室(行政3楼)

电话:50451911362951956618995159661

联系人:邓向林王磊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6号)

报名地点: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门诊大楼10楼1009室)

电话:688206418309686630联系人:杨奕

银川市口腔医院(银川市解放东街85号,鼓楼西北角)

报名地点:市口腔医院三楼会议室(主楼3楼)

电话:1869513212315226216545

联系人:赵玮邬佳龙

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2号)

报名地点:市紧急救援中心办公室(市一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

电话:6192078联系人:张海兰

(2)外地高等院校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赴外地招聘实际情况确定。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以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考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属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由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面试前一天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岗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证书的须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提供)。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本地报名的硕士研究生集中在银川市进行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安排在11月25日-28日期间进行;外地高校报名的硕士研究生由招聘组到当地校园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面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组织专家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本地与外地面试考场采用难易程度相当的不同试卷,评分标准一致。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60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4、面试成绩使用:面试成绩待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本地与外地面试成绩共同按照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列,按招聘计划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同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属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同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由市人社局报人社厅,在全区范围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附:《2013年银川市卫生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川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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