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曲靖市马龙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11-19来源: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马龙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2013年面向全市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公务员,优化队伍结构,打造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由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调办”)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1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人数

(一)公开选调范围:曲靖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人数:共11名,其中,县纪委1名、县委办公室3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名、县政府办公室3名、县政协办公室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公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谦虚谨慎,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二)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同等条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重点选调文字功底扎实、综合协调能力强、业绩评价好的干部。

(三)录用到县委机关工作的,原则上须是中共正式党员;非中共党员可以分别选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岗位。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二)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三)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须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

1、报名所需材料:填写《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发表的署名文章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公务员登记表》、最新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版)及《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由报考人员持相关材料到马龙县委组织部秘书科(马龙县委机关五楼)提交报考申请。材料审核由县选调办联合选调机关进行审查。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异地报名,异地可通过传真(0874—8885938)和电子邮件(mlzgxx@163.com)进行报名。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5日—7日到马龙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异地报名者同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

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按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相应地减少选调人数。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三种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地点统一设在马龙县城。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2月8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

2.经历业绩评价时间为12月9日—12日。主要是评价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依据应试者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要素,制定参考标准组织专家量化评分,并邀请市级以上专家、领导参与评价。

3.面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确定的为准)。根据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二)组织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0%+面试成绩×40%),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公开选调人选,报县选调办讨论后确定。

(四)选岗

在确定拟调人选后,由拟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有特别岗位职责要求的,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办理)。

出现平分现象的,按照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的顺序优先选岗。

(五)公示

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选调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收到或未发现影响使用的,正式确定为拟调人员。

如无合适人选的,经选调机关研究决定,并报县选调办同意后,可以暂时空缺。

(六)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空缺职位,从本职位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1.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5.导致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的。

(八)确定职务

一般按调入前职务平级确定职务。对拟选调人选考察后原单位未与县选调办协商提拔任职的,不予调入。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马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马龙籍在曲靖市外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确因照顾父母、解决夫妻分居等实际困难和问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签章,可参加报考。

联系电话:0874-8880103

举报电话:12380

附件:

1、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2、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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