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彬县201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录取政审公告
2013-11-27来源:彬县人民政府

按照2013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要求,报考彬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生1:1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资格,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政审对象:

报考彬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前28名(含第28名)体检合格的考生。

二、政审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3日。

三、政审地点:

彬县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泾河新区社保大厦6楼0611室)

四、政审内容:

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未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

五、政审方式:

1、查看资料;

2、走访调查。

六、有关要求:

1、参加政审的考生来时带上报名审批表、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表、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一寸免冠证件照三张,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备案留存。

2、体检合格进入政审的考生务必于政审日时间内,到达政审地点,参加政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在政审中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耿女士 029-34922794

彬县民政局

2013年11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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