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区管领导干部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联系科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0577—88030805;举报邮箱:lcdj@lucheng.gov.cn。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27日
具体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区管领导干部名单请参照:http://www.lucheng.gov.cn/art/2013/11/28/art_68_120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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