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法〔2013〕43号)规定,面试后,将笔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现将考生笔试、面试及合成总成绩予以公告。
池州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面试及合成总成绩请参照http://www.ahczhrss.gov.cn/viewnews.asp?id=3384
池州市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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