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2013-12-04来源: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博士生招生方式面向优秀硕士毕业生,此类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博士生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报名人员需具有较好的学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或重要学术成果。

注:通过“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其培养方式为非在职全脱产培养。

二、报名材料要求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在职考生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和本科课程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历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位论文和对论文特色的自我评述(800字以内),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期间的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的自我评述(800字以内);

5、2封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信;

6、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提供外语水平证书。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在3月22日前提交)。

三、申请材料的审核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系研究生招生秘书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系专家导师组审核。不符合基本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给出成绩。学院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和差额比例的原则来确定入围考核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式

1、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40%):

考核形式为笔试,包括两部分内容: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2)英语:采取自主命题考试方式,普查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形式不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2、综合面试(占总成绩60%)

由“考核面试专家组”负责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各面试专家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进行无记名打分。考生最终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1)面试形式:考生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学术成果、求学动机等,重点介绍科学研究计划;专业外语口语、听力考核;专家组提问等。

(2)面试考核重点: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专业知识及逻辑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所学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及独立的工作能力等。考察申请人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对自己的科研方向的了解及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等。

(3)专家组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以及面试考核结果,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等综合素质,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五、录取

1、录取依照总成绩由高至底依次录取。拟录取结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92-2189825传真:0592-21896558

网址:http://cee.xmu.edu.cn

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361102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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