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北仑区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的职业学校新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公平、程序规范;
2.设定岗位、统一标准、择优聘用;
3.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时间、地点
1.招聘时间:2013年12月-2014年1月;
2招聘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具体另行公告)。
三、招聘指标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15名,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职业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正式录用前档案中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职位工作需要。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应届生截止为2014年7月31日前,历届生截止为2013年11月30日前)。
5.年龄及经历要求
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上不作要求;非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同上,且有2年及以上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企事业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生的工作经历从其本科毕业之日算起,专升本的毕业生其工作经历从专科毕业之日算起,高中升本科的毕业生其工作经历从高中毕业之日算起。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一)。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经教育局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7~22日,其它时间段均不受理。
2.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系统为(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52),填写《2014学年北仑区职业学校 报名表》(报名表请从附件二下载)并上传。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2月25日前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初审后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指标的3倍,则酌减或取消录用指标。
2.复核
网络报名的学生在笔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相关考点提交审核材料,资格未通过的笔试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详见附表二的说明)。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2014学年北仑区职业学校 报名表》,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复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三)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30%计入总成绩。
笔试、技能测试初定12月29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两项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岗位指标的3倍进入面试。面试包括两个项目:
1.教育教学实际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采取说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0%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可以递补,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3年11月30日(历届生)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系统外手续。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19或86781911,联系人:俞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6日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4学年职业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专业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
温馨提示:
《北仑区教育局2014学年职业学校 报名表.doc》来源于浙江省宁波市,最近更新201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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