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效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切实改善科级干部队伍结构。经中共梅列区委研究决定,公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4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名额
1.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副局长1名;
2.梅列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3.梅列区林业局副局长1名;
4.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各职位要求详见《梅列区2013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有关专业分类参考2013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计算工作年限、录(聘)用年限、年龄等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3年12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梅列区公选办”,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沪明新村196号,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大楼10楼组织部干部科,邮编:365000)。
3.咨询电话:0598-8264849,传真:0598-8264849,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4.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梅列区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也可直接到梅列区公选办领取。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梅列区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3份、近期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录(聘)用材料和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县级以上统计局出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明市区的报名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到梅列区公选办进行审核。三明市区以外的报名者,无法到现场报名的,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通过邮政快递寄至梅列区公选办审核。
5.报名免费,报名及参加考试往来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由梅列区公选办通知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职务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0∶1,如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规定比例时,取消该职位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按照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笔试、面试地点设在梅列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均按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梅列区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梅列区公选办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任用意见,提请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决定任用
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根据干部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以及岗位职责的实际需要,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中共梅列区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中共梅列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梅列区公选办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梅列区纪委、监察局和梅列区委组织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梅列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8-8957636
梅列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8-8912380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梅列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5日
温馨提示:
《梅列区2013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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