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3]130号)要求,为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募岗位及数额
本次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为我市城镇社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主要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工作期限为3年。招募总数为450人。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登记失业的呼和浩特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应届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471—8528587。报名需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托克托县政府网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呼和浩特市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到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报名。招募公益岗位人员免收报名和体检费。
(二)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二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无最低生活保障金证书,需提供享受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携带的证件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并自备档案袋。
(三)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包括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户口簿或户籍证明、2寸蓝色背景免冠近照二张、能够证明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的证件材料(如标注蒙古语授课的毕业证、标注蒙古语授课的就业报到证、标注蒙古语授课的学籍档案、毕业院校开具的蒙古语授课证明等,携带其中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并自备档案袋。
四、待遇和管理
(一)已被招募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期间,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从到岗位之月起,由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
(二)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享受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
(三)建立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告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贴:(1)三年工作期满的;(2)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托克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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