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办好,申请合格的人员(含师范类),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3日(共十五天)到番禺区 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12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请出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
办公时间:上午8:30时至12:00时
下午2:30时至 5:30时(周六、日除外)
咨询电话:84641609
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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