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文件规定,近日,市公务员局、市检察院组织实施了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视力、血压、心率、听力不合格者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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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体检结果请参照http://gwyj.hefei.gov.cn/n1105/n15366785/n15366960/31860124.html
合肥市公务员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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